宜昌市卧龙保安有限公司 奖励制度
- 分类:公司制度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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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第一条 抓获杀人、强奸、贩毒、抢劫、盗窃及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犯罪分子,除报有关部门给予嘉奖、记功外,公司给予以下奖励:
宜昌市卧龙保安有限公司 奖励制度
【概要描述】第一条 抓获杀人、强奸、贩毒、抢劫、盗窃及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犯罪分子,除报有关部门给予嘉奖、记功外,公司给予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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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抓获杀人、强奸、贩毒、抢劫、盗窃及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犯罪分子,除报有关部门给予嘉奖、记功外,公司给予以下奖励:
一、直接抓获的奖励200元,并晋一级工资。
二、协助抓获的奖励100元。
三、抓获轻微犯罪的奖励50-100元。
第二条 在责任范围内妥善处理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等治安案件的奖励30-60元。
第三条 发现、提供犯罪线索,抓获盗窃摩托车嫌疑分子的奖励100元;抓获盗窃自行车嫌疑分子的奖励50元。
第四条 发现交通事故及时果断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的视情节奖励20-200元,影响重大的报上级给予嘉奖或记功。
第五条 在责任范围内参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奖励40元,表现突出的报上级机关嘉奖请功,集体参与的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条 拾金不昧的:
一、现金300元以下的奖励20元;300-5000元的奖励30-100元;5000元以上的酌情重奖。
二、存折数额5000以下的奖励20元;5000元以上的酌情奖励。
三、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的奖励20-50元。
第七条 积极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的:
一、在区级新闻单位发稿每篇奖励50元。
二、在市级新闻单位发稿每篇奖励100元。
三、在省级新闻单位发稿每篇奖励150元。
四、在国家级新闻单位发稿每篇奖励200元,并晋一级工资。
第八条 做好事受到公司或客户书面表扬的奖励20元、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嘉奖。
第九条 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或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酌情给予重奖。
注:一、奖励的种类分为奖励、晋级(职)、嘉奖三种,晋一级工资为人民币50元。
二、各组班长在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岗点实际情况制定班组奖励细则,并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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